1.名稱: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
2.性質:行政許可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修訂本)、《廣西壯族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辦法》(2012年修訂本)、《消防監督檢查規定》(公安部令第120號)等
天等縣公安消防大隊負責審批本級行政區域內相關公眾聚集場所在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工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修訂本)第十五條規定:公眾聚集場所在投入使用、營業前,建設單位或者使用單位應當向場所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申請消防安全檢查
賓館、飯店、商場、集貿市場、客運車站候車室、客運碼頭候船廳、民用機場航站樓、體育場館、會堂、公共娛樂場所等
1、《消防安全檢查申報表》;
2、營業執照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出具的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復印件加蓋公章);
3、依法取得《建設工程消防驗收意見書》或者通過消防竣工驗收備案抽查的證明文件(復印件加蓋公章);
4、消防安全制度、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加蓋公章);
5、員工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記錄和自動消防系統操作人員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加蓋公章);
6、其他依法應當申報的材料(場所平面布置圖、位置圖);
7、申報網吧營業的,還應當提交文化部門核發的同意籌建的批準文件。
8、非法定代表人前來辦理的要出具委托本單位人員的委托書,同時提供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證明文件,法定代表人前來辦理的提供其身份證復印件。
依照《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不需要進行竣工驗收消防備案的公眾聚集場所申請消防安全檢查的,還應當提交場所室內裝修消防設計施工圖、消防產品質量合格證明文件,以及裝修材料防火性能符合消防技術標準的證明文件、出廠合格證。1.法定辦結時限:法定辦結時限13個工作日
2.承諾辦結時限:承諾時限 10個工作日
無數量限制
不收費
1.咨詢電話:0771-3531160
2.投訴電話:0771-3532059
1.辦公時間: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辦公地點:天等縣政務服務中心